警惕代购“雷区”进出境携带物品注意这些“红线”
发布时间:2026-04-03 19:05:45 次浏览
随着国家往来日益频繁,出境旅游、探亲或者出差,大家总免不了带点伴手礼或帮亲友“捎带手”买点东西。那么,进出境到底能带点什么?什么叫“合理自用”?一旦越过法律红线,后果又会是什么?
近日,在安徽合肥新桥机场,一名走“无申报通道”的旅客引起了海关的注意。机场图像显示,他的行李箱里塞满了密密麻麻的瓶罐。

“无申报通道”无需填写申报单,通关流程更快捷,所以也俗称“绿色通道”。它的适用情况是,进出境人员确实没有携带需要申报物品如超量免税品、烟酒、限制进出境物品等。
近日在山东青岛胶东机场,一名进境旅客的行李箱里装着多盒面膜,但海关关员在现场查验中却发现这些面膜的重量却与标注的重量明显不符,原来这里面被塞进多件高档化妆品等。经现场清点,共查获高价值化妆品、电子烟、腕表等物品74件。最终,旅客承认了其代购身份,所携带物品是为了入境转售谋利。


烟草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境时如果携带了超出限额、并且确实属于自用目的烟草制品,将要按照50%的综合税率缴纳税款,本案中的加热卷烟属于电子烟的一种。此外对于当下流行的加注液体烟油的一类电子烟,进境携带数量也有明确规定。


除了名目繁多的减肥产品,美容针剂、减肥针剂等也成为了违规携带进境的“重灾区”。这类产品多被宣传为“进口正品”“效果更优”,但这些产品通常要求低温储存环境,代购者在境外购买后,由于不具备专业运输能力保障,无论春夏秋冬气温条件如何,多在行李箱里一塞了之,甚至包裹在脏衣物中夹带运送。前不久,青岛胶东机场海关从两名入境旅客行李箱内查获胎盘素599支、替西帕肽4支等物品。
进出境信息在口岸一线中有明确记录,短期内频繁进出境,且经常携带数量不小的物品,更重要的是携带同一品牌甚至同一规格的单一商品,是本案中认定非法代购的重要细节。
海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常见的代购模式有三种,一是职业代购者,一般通过频繁进出境将购买商品携带入境后转售谋利;二是定期出入境人员,例如导游、商务人员、留学生等,借跨境工作学习之机兼职代购;三是好心办了坏事的普通旅客,因为不懂相关政策被不法分子蒙骗,为其分担行李携带入境,不收取报酬或者收取少量路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携带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物品进出境的,属于走私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入境时哪些东西是坚决不能带的?根据相关规定,各种武器、仿真武器、毒品等危害国家社会安全和稳定物品,以及新鲜水果蔬菜、未经商业处理包装的燕窝、肉类及其制品等,都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的物品。

入境时能携带折合多少钱的物品才属于合理范围呢?这里还要区分从不同区域回国入境的情况。对于从其他国家或地区入境(非港澳)的居民旅客(包括中国公民、持长期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总计可携带价值8000元人民币以内的免税物品。其中,在境外购买自用物品,5000元以内免税;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可再买3000元。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细节提醒,如果有境外出行计划,在离境前,检查一下随身携带的物品,避免在回国入境时可能出现的麻烦。

根据相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构成走私行为或按走私行为论处的,海关将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还可以并处偷逃应纳税款3倍以下的罚款。若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比如伪造的货币、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等,并处金额可达10万元以下。使用特制设备、夹层、暗格实施走私的,应当从重处罚。